JUPAS受养人居港要求:2027/28按一年过渡、其后两年怎么算
香港政府2025年7月31日正式公告:受养人子女须在课程开始前紧接两年在港居住,才符合资助学费(Category I)资格;2027/28学年过渡期只要求1年,2028/29学年起实施2年。居港证明有两条路径——在港全日制在校证明,或出入境记录证明每年离港不超过90天。网传「730天逐日计数」是误读,本文按公告原文逐条拆解。
先把结论放在最前面。根据香港政府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正式公告:
- 管的是学费类别,不是能不能报 JUPAS。资助专上学位的学费分两类:Category I(资助学费)和 Category II(非资助学费)。不满足条件的学生仍可申请资助课程,但要缴非资助学费。
- 受养人子女符合 Category I 的条件有两条:首次获入境处签发受养人签证时未满 18 岁,且在课程开始前紧接两年在香港居住。
- 有过渡安排:修订适用于 2027/28 学年及以后(该学年的申请周期 2026 年 10 月开始),但 2027/28 学年的居港要求定为 1 年;2028/29 学年起才实施 2 年要求。
- 居港证明只有两条官方路径:(a) 在港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(覆盖至课程开始那年 5 月 31 日为止的两年);或 (b) 向入境处付费索取出入境记录,证明两年内每年离港合计不超过 90 天。
网上流传的「累计住满 730 天、寒暑假回内地要逐日扣减」的算法,不是官方口径——公告写的是「两年居住」加「每年离港上限 90 天」的框架,而且对在港全日制在校的学生,在校证明本身就是居住证明,不需要去数出入境天数。
政策从哪来?管的是什么?
官方规定:政府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告修订资助专上学位及资助的申请资格,引入两类学费。背景是有受养人签证学生「人不在港却以本地生身份申请资助学位」,影响学额分配和公帑使用。修订覆盖副学位、学士及修课式研究生课程,八大(教资会资助大学)、演艺学院、职训局都在内。
编辑部理解:要拆开两件事,很多家长混在一起——
- 能不能报 JUPAS:JUPAS 是联招通道,报名资格与身份类别挂钩。
- 交哪一类学费:这才是新规真正管的。Category II 学生同样可以申请资助课程,但学费按公告要求「至少足以收回全部额外直接成本,并与非本地生看齐」——实际就是非本地生价。
学费差距的具体数字,见高才/优才子女的大学学费拆解。
「730天逐日计数」错在哪?官方到底怎么算
这是本文最重要的更正。此前包括本站在内,不少解读把居港要求理解成「累计实际在港 730 天、每次离港逐日扣减」。对照公告原文,官方框架是另一回事:
| 网传说法 | 官方口径 |
|---|---|
| 累计住满 730 天,逐日计数 | 课程开始前紧接两年在港居住 |
| 暑假回内地 6 周扣 42 天 | 在港全日制在校的学生,凭在校证明即满足要求,假期离港不影响这条路径 |
| 周末北上可能被扣减 | 无此说法;不在校才走出入境记录路径,标准是每年离港不超过 90 天 |
| 从 2027 年入学起一律要满 2 年 | 2027/28 学年只要求 1 年(过渡),2028/29 学年起才是 2 年 |
官方明文的两条证明路径(针对 JUPAS 资助学士学位申请):
路径 (a):在校证明。 申请人在香港一所提供正规课程的学校全日制就读,覆盖至课程开始那年 5 月 31 日为止的两年。对绝大多数在港读中五、中六的 DSE 考生,这条路径直接走通——不需要为寒暑假回内地焦虑。
路径 (b):出入境记录。 提供不了在校证明的(例如在海外读书、自修),可向入境处付费索取出入境记录,证明两年内每年离港合计不超过 90 天。90 天是「每年」的上限,不是两年共 180 天随便分配——公告写明是「每一年」各自不超过 90 天。
编辑部理解:两条路径是「或」的关系,满足其一即可。副学位、高年级学士及修课式研究生课程由院校按类似方式审核。首年学位的「两年」具体起讫,公告说明会由 JUPAS 办事处或院校按课程开学日适当界定,留意 JUPAS 官网后续指引。
时间线对号入座:你家孩子是哪一批?
按公告的实施安排:
| 入学学年 | JUPAS 申请周期 | 居港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2026/27 及之前 | 已按旧规则进行 | 不适用新规 |
| 2027/28(第一批) | 2026 年 10 月开始 | 1 年(过渡安排) |
| 2028/29 及以后 | 2027 年 10 月开始 | 2 年 |
对号入座:
- 2026 年 9 月升中六的受养人学生(2027 年 9 月入大学):适用1 年过渡要求。在港读完中六这一年基本覆盖,压力远小于早前传言。
- 2026 年 9 月升中五的学生(2028 年 9 月入大学):第一批适用2 年要求的考生。在港读完中五、中六(在校证明覆盖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前推两年),路径 (a) 即可满足。
- 还没来港的孩子:倒推入学学年,确保课程开始前紧接两年人在香港——最稳的方式就是提前两年以上入读本地学校。
另一个容易忽略的时点:公告写明资格在每学年开始时或之前确定,该学年内维持不变。也就是说判定是一次性的、按学年锁定,不存在「入学后补天数转回资助学费」的操作。
哪些人属于 Category II(非资助学费)?
按公告列明,以下人士申请资助课程须缴非资助学费:
- 首次获签受养人签证时未满 18 岁、但不满足居港要求的受养人;
- 全职就业签证/工作许可持有人本人;
- 各项入境计划签证持有人本人——公告点名了优才计划(QMAS)、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、港人第二代计划等。也就是说,高才/优才家长本人想在港读资助课程,将不再有资助资格;
- 非本地学生:学生签证持有人、IANG(非本地毕业生留港)签证持有人,以及首次获签受养人签证时已满 18 岁的受养人。
最后一条对晚来港家庭是硬约束:孩子如果 18 岁之后才首次拿受养人签证,无论之后住多久,都归 Category II。这条没有过渡安排可以补救。
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、有居港权/入境权文件、单程证来港的学生,属 Category I,不受居港要求影响(永居的取得规则见入境处居留权 FAQ)。高才和优才子女在这套规则下没有区别——都是受养人签证(见入境处受养人政策),适用同一套认定。完整的身份拆解见高才/优才子女的本地生身份详解。
按年级规划:现在该做什么
中三或更早在港就读:路径 (a) 在校证明轻松覆盖,无需改变假期安排。确保受养人签证持续有效、按时续签即可。
中四、中五在港就读:同样以路径 (a) 为主。核对一件事——孩子的在校记录能否覆盖「至课程开始那年 5 月 31 日为止的两年」。中五才插班来港的,入学月份如果晚于两年起点,向学校和 JUPAS 确认在校证明的覆盖区间,不足的部分可能要用路径 (b) 的出入境记录补。
孩子还在内地、计划来港读高中:目标 2028 年 9 月及以后入学的,确保最迟在中五学年开始前入读本地学校;同时确认受养人签证在孩子 18 岁生日前首次签发。
中六才来港或在海外就读:走不了完整的在校证明,就要按路径 (b) 管理离港天数——每年不超过 90 天。达不到的,可考虑延后一学年入学:资格按学年判定,下一学年开学前满足紧接两年居住,即按 Category I 收费。是否接受延期入学(deferment)及具体操作,向目标院校查询。整体路径规划可对照内地家庭的 JUPAS 升学路线图。
常见问题
「730天」的说法还成立吗?
不成立。官方公告的框架是「课程开始前紧接两年在港居住」,证明方式是在校证明或「每年离港不超过 90 天」的出入境记录,没有「累计 730 天逐日计数」的表述。用 90 天上限反推,一年在港 275 天以上即可满足路径 (b),比「逐日扣减凑 365 天」宽松得多。以公告原文及 JUPAS 后续指引为准。
孩子在香港上学,寒暑假回内地会不会影响资格?
按公告的路径 (a),在港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(覆盖至课程开始那年 5 月 31 日为止的两年)本身就是居住证明。在校学生正常的假期离港不影响这条路径。只有提供不了在校证明的申请人,才需要用出入境记录证明每年离港不超过 90 天。
2027 年 9 月入学的这一批,到底要求住几年?
1 年。公告明确 2027/28 学年(申请周期 2026 年 10 月开始)的居港要求定为 1 年作为过渡;2028/29 学年起才实施 2 年要求。
孩子已经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,还受这条限制吗?
不受。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属 Category I,不适用居港要求。这项要求针对的是持受养人签证的学生。
天数不够、赶不上这一批,还有什么办法?
资格在每学年开始时或之前确定、当学年内不变——所以「入学后补」走不通,但「延后一学年再入学」在规则上可行:下一学年判定时满足紧接两年居住即符合 Category I。此外还有内地高校 DSE 收生计划、海外大学、自资课程等路径;按 Category II 缴非资助学费入读资助课程也仍是选项,只是费用与非本地生看齐。DSE 时间表见考评局官网。
参考资料
-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「政府修订政府资助专上学额及资助的申请资格」(2025-07-31):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507/31/P2025073100290.htm
- 大学联合招生办法(JUPAS):https://www.jupas.edu.hk/
- 香港教育局:https://www.edb.gov.hk/
-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(UGC):https://www.ugc.edu.hk/
- 香港考评局 HKDSE:https://www.hkeaa.edu.hk/tc/hkdse/
- 入境事务处「受养人来港居留」: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s/services/visas/residence_as_dependant.html
- 入境事务处「居留权常见问题」: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s/faq/faqroa.html
本文为新港人编辑部原创整理,生产方式见《内容与数据方法说明》。学费、申请日期、政策类信息会随时间调整,请以学校官网与官方机构当年公布为准;发现错漏欢迎在反馈页指正。